11月4日上午,2021年中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点会在明理楼8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有学校党委韦仕珍书记、范生汝副校长,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以及本次审计涉及部门的联络员。
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审计处秦赞处长对审计工作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二是由韦仕珍书记作动员讲话。
范生汝副校长首先介绍了此次中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并作出重要指示。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明确学校党委“离任必审”的基本工作原则,和把离任审计制度作为学校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施行的决心;二是对这次离任审计的具体任务进行落实与安排。
秦赞处长对审计实施方案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详细说明,随后韦仕珍书记对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目的是通过本次审计,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持续优化提升行政效能,长期维护内部资金安全,切实有效推动内控建设。韦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持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我校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二、主动配合,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工作方案,这项工作必须要在今年11月份前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所有接受审计的对象,应该以积极的态度,自觉接受审计,主动配合审计。
三、依规操作,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之一,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运作。
四、严守纪律,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各项审计纪律和制度,充分发扬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地把这项工作做好。